大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175FW0024-0017。
三、项目概述:全种类邮件的卸车、装车及邮件分剔、开拆、收容处理、分拣、容器整理、异常(问题)邮件处理等全部作业环节。使用范围:大连邮区中心。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大连邮区中心快包场地及特快场地全种类邮件的卸车、装车及邮件分剔、开拆、收容处理、分拣、容器整理、异常(问题)邮件处理等全部作业环节,特快场地须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本项目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服务期2年。
2.项目预算6920.3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快包车间0.1803元/件.袋,特快车间0.2969元/件.袋,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邮件处理相关行业业绩。
8.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须提供50名人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并承诺中标后满足实际作业人数。
9.投标人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地(大连)设固定的办公场所。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缴纳年预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2.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投保,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及保险缴费证明。
13.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一中标人在本合同订立之日前7日,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14.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业务外包人员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初中以上文化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6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
③到岗人员签到率100%,人员稳定率达到 75%以上,关键岗位稳定率达到 85%以上;
④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不超过55岁,女性员工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⑤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外包公司负责发放,外包公司对员工培训需逐次进行记录,新入职员工通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6.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可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
17.投标人须知悉并认可关于各阶梯价格结算方式、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项目过程评估及评估结果应用等内容。
18.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和专用发票、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邮件处理相关行业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业务内容,结算发票)、提供50名人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线上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费线下公对公转至代理公司账户中,并将付款凭证线上上传。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06月02日上午08:30:00 -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bulletinList)及东北新闻网(https://zfcg.nen.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邮 编: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
电 话:17640273835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
户 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210000010120100411068